做好十年規劃工作,攜手共謀澳門教育未來 (議程前發言2011.7.27)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開宗明義:“百年大計,教育為本”,彰顯教育位居國家現時發展戰略最重要的位置。觀乎澳門發展,何嘗不是一樣?如果我們說第一個回歸十年是澳門教育的奠基期,包括制訂教育根本大法-《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和全面落實十五年免費教育等,那麼,回歸第二個十年的教育就是追求“量變”到“質變”的黃金時期。因此,過去數年間,民間多次呼喚澳門教育需要制訂中、長期發展計劃,要描畫好一張切合澳門可持續發展的教育藍圖,作為澳門人才培養和長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教育部門終於在本年初推出《澳門特別行政區非高等教育發展十年規劃(2011-2020)》以回應社會訴求,提出“四大方針”、“五大基本政策方向”和“八大重點”,其發展方向普遍獲得社會認同。不過,社會、尤其是教育界對於“十年規劃”第一諮詢文本欠缺四項要素提出修改建議分別是:1. 欠缺執行時間表;2. 欠缺階段性目標;3. 欠缺階段性評估;4. 欠缺教育範疇指標。根據教青局的公佈,為期兩月的首階段諮詢共收到564項建議。修訂文本於本月送到非高等教育委員會進行討論,身兼教委的本人細閱修改文本後,仍然認為上述四項要素未臻完善,明顯未符教青局公佈的564項意見的期望,包括需要明確執行時間表、制訂階段性目標和評核、提出具體的教育指標,讓“十年規劃”可以進行適時的跟進和評估,保障澳門教育的發展。
針對一些澳門教育發展的關鍵議題,諸如“教育經費保障”和教育績效問題,修訂稿仍然以描述性文字為主,如“提高到理想水平”、“以確保可持續發展”、“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減低小學和初中的留級率”、“提高高中學生的入學率”等,並沒有像《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提出具體而明確的指標,諸如“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90%”、“保證教育財政撥款增長明顯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並使按在學人數平均的教育費用逐步增長,保證教師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提高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比例,2012年達到4%”等等。因此,本人建議教育部門在落實“十年規劃”前應再審慎考慮相關問題,加入上述四大要素,生成新的修訂文本,才是認真和負責任的表現。
眾所周知,教育是澳門可持續發展的保證,“十年規劃”任重道遠。《私框》制訂只是提升教育質量的第一步,透過“十年規劃”的制訂和落實,澳門學生的綜合素質將得到進一步提升,培養優秀人才的力度將進一步加大。懇請政府教育當局予以正視,與社會和教育界加強溝通,攜手共謀澳門教育的美好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