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近城鄉之間的教育差距,以促進我省教育的均衡發展

        2005年國家教育部頒佈《關於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把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列為各地基礎教育的重點工作。經過幾年來的努力推展,尤其是隨著農村義務教育實行免費、“兩免一補”等政策,讓城市和鄉鎮、發達地區與偏遠地區之間的差距逐漸擴大的趨勢稍有緩解。不過,占全國義務教育人數十分之一且超過了人口比例的廣東義務教育仍面臨不少困難,一方面是全省農村義務教育債務十分沉重,到前年底全省此債務餘額仍高達六十億七千三百萬元。第二方面是義務教育地區和城鄉差距較大。第三方面是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問題突出,農村教育學曆偏低,教師隊伍不穩定,資料顯示廣東的五十個山區縣從二00二年至二00七年就流失了八千多名中小學骨幹教師,教師的繼續教育經費不足。
        眾所周知,廣東省乃屬國家經濟發展又好又快的省份,沿岸城市、特區生活水準居於全國前列位置,城市中的基礎教育發展超前,水準甚高。正因如此,我省的發達城市和偏遠山區的教育差距甚大,這不利促進全省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上述問題,處理不好,嚴重影響了社會的和諧、可持續發展。
        有見及此,本省擬定教育政策時宜:
一、建立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切實解決各地區教育歷史欠債問題。
二、增加偏遠地區的教育投入,逐步向發達地區的標準看齊。
三、制訂全省各級政府規劃、設置、建設、改造和管理普通中小學的標準,對中小學生均地標準、實驗室、圖書館、教學設備、教學器材等配備標準作出明確的規定,不再因為城鄉而有所差別。
四、制定教師的良性流動的政策,以幫助偏遠山區的學校提升教學品質,以達至縮減城鄉基礎教育品質之間的差距,以利我省的教育達至可持續發展,具體建議如下:
1.      設立專項財政轉移支付提高偏遠山區教師的待遇,保證他們的收入與珠三角發達地區的水準相當,以吸引更多優秀人才投入貧困地區教育事業。
2.      超編的學校教師向缺編學校流動;優質學校教師向改革學校流動;城鎮學校教師向農村學校流動。
3.      將到薄弱學校任教作為教師晉升的必備條件。
4.      可以考慮制定教師流動制度,以“支教”作為制訂的標準。所謂“支教”,就是指教師在一定時間內到鄉村學校任教,但其人事關係仍在原來學校,期滿後仍回原校工作。這有效保障甘願為支緩薄弱學校的教師們,讓他們在其職業上有一定的保障。

第十屆廣東省政協委員
            何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