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規劃意見書(2010年8月16日)

新城規劃意見書
因應社會發展需要,解決特區土地資源緊缺,國務院於200911月正式批覆同意特區政府填海造地約350公頃,為澳門創造條件確保長期穩定繁榮和可持續發展。當局在近期就新城填海區的發展規劃舉行第一階段公眾諮詢。本人就新城規劃提出以下建議:
一、為教育的明天拓展發展空間,確保教育可持續發展
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教育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因素之一。雖然當局過去十年在教育工作上已取得一定成績,但至今仍未制訂有助澳門持續發展的教育中長期規劃。為解決教育發展的瓶頸,當局須增強預見性,用長遠的目光來審視本澳未來教育發展中將面臨的問題。
根據第9/2006號《非高等教育綱要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政府在制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發展規劃時,須考慮教育發展的需要,預留土地並安排有關設施。”因此,新城規劃須為教育發展預留土地,一方面是政府貫徹落實《非高等教育綱要法》的重要體現,另一方面是政府為本澳教育事業持續發展積極創設條件的表現。
目前本澳各校在硬體和軟件上差異仍很大,有很多學校的辦學環境未如理想。政府曾於2007年委託新加坡顧問公司為本澳學生的活動空間作研究,報告指出,“澳門日間學制有8.5萬名學生,平均空間不足,相對亞洲區的水準為低,更有約兩成學校因在商住樓宇內而沒有足夠空間開展教學活動等原因而有迫切搬遷的需要。”此外,根據教青局發表的《2007學校空間和環境調查研究報告》指出,本澳60%學校鄰近街道,交通繁忙,車流量大。約30%學校受到較嚴重的交通廢氣的影響,約50%學校的空氣流動情況需要增強。校園狹小及部分學校周邊環境欠佳已對本澳教育事業發展帶來壓力。因此,新城填海區無疑是全面改善學校環境和支持學校新的規劃以提升教學質素的大好時機,建議政府在新城規劃中,為教育事業預留合適的發展土地。可考慮建立教育片區,統整教育資源,提升教育品質。其次,土地規劃發展政策須與人口政策相配合。建議當局深入研究澳門短期及中長期的人口增長的各種可能性,以及研究澳門的人口承載能力和人口分佈狀況,以作為決定土地分配及提供基礎設施和服務的依據。
二、為多元經濟發展孕育人才
特區政府將發展文化產業作為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的重要舉措。前行政長官何厚鏵先生在2009年施政總結中強調,文化產業將會是特區下一階段的新的、具較大發展潛力的新興產業。現任行政長官崔世安先生在就職演說中也指出,未來五年將積極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重點扶持會展物流業、文化創意產業等,並將為新興產業的發展創造條件。各項產業是否成功,關鍵在於人才,人才的培養,關鍵在於教育。因此,教育是推動經濟產業多元發展的基礎。希望當局持續與教育界進行溝通,並加強與先進地區的區域合作,為在新城區中建立相關產業的人才培訓院校、交流中心進行調研和規劃。
三、科學規劃新區,保證綠化率和公共設施的增加
澳門城市生態環境最主要的阻礙是沒有發展腹地。長期以來,生態環境的整節和保護都是全民關心的重大問題。為解決這個問題,政府當局已在早前諮詢會上明確表示,新城區有近六成空間會預留作綠化及建設公共設施。對此回應,本人深表認同。園林綠地已成為近年國家及地區旅遊業的重點發展項目,在澳門新城區適當安排生態綠化用地,將為本澳帶來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因此,特區政府在規劃新區時,須注重配合未來十年澳門環境保護概念性規劃構想藍圖的需要,並深入研究生態綠化與公共設施的土地分配比例,開發新區生態旅遊的功能,並要及早推行環保教育,倡導綠色生活模式。希望當局在制訂具體政策時,能做到科學、合理,全面兼顧。
四、健全城市規劃之法制建設
一直以來,澳門的城市規劃支離破碎,相關法律不健全,導致城市建設無序、不協調發展。因此,在新城填海區域規劃廣泛諮詢社會意見的同時,建議當局加快制訂相關城市規劃的法律法規,包括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圖冊及規劃標準、相關政府部門之間的合作機制等,使新城區的發展規劃有完善的法律基礎,並有序落實新城區的各個基建項目。同時,應加快《土地法》的制訂,嚴格管理和使用土地。
五、持續做好宣傳教育,鼓勵全民參與
        公眾的積極支持和參與,能有效促進規劃的完善和推行。城市規劃一直是澳門市民關注的焦點之一,但是,由於規劃報告較為專業,一般市民可能較難理解。所以,當局在制訂相關規劃的同時,一方面應更大宣傳力度,向市民作詳盡和深入的講解,使他們在對方案理解的基礎上提出意見和建議;另一方面應鼓勵全澳居民共同參與到整個規劃過程,包括諮詢、規劃方案的起草、方案的落實執行等一系列環節,務使全民全面參與,快樂參與,效能參與。此外,在新區的建設和資源分配期間,政府部門之間,市民與市民之間,或者市民與政府之間,都容易產生矛盾和衝突,政府行政當局須前瞻性地制訂協調和調解矛盾的機制,加强各政府部門之間的溝通,多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科學分析,凝聚共識,構建一個市民接受、有活力和可持續發展的城規方案。  

澳門立法會議員、澳門中華教育會理事長
                                                                                        何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