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營造良好環境 促進文化產業發展

【議程前發言】2012.7.16


全力營造良好環境    促進文化產業發展
何少金議員
20091月,國家副主席習近平視察澳門時提出:“澳門發展要將濃郁的歷史特色和現代時期有機地結合起來。”政府近年來重視發展文化產業,陸續推出了一系列的舉措,如設立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成立文化產業委員會,“文化產業基金”立法等,促進特區文化產業的興起和發展。對於政府積極為文化產業的發展創設條件,本人表示認同,藉此談談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積極利用歷史文化資源優勢,拓展文化產業
目前以歷史文化資源為基礎的文化產業項目和文化事業發展已成為世界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新的聚焦點。澳門豐富的文化資源未被充分利用,令本澳社會經濟與文化發展不平衡。早前,澳門博物館為慶祝一年一度的國際博物館日,在多個博物館舉行活動,吸引了眾多市民參與。有市民反映,一些能互動參與體驗的活動非常受歡迎,但名額有限,希望當局能考慮把一些受歡迎的互動活動變成常規性的駐館活動。因此,政府應加強本澳歷史文化的宣傳和教育,創設更多常設性和特色性的節目,吸引市民參與。這樣既可營造社會良好的文化氛圍,也有助於推動本澳文化產業發展。此外,政府還應鼓勵開辦以歷史文化資源為基礎的文化產業企業,把歷史文化資源科學保護、合理利用。
二、科學制訂人才培養計劃,壯大文化產業
文化產業沒錢不行,沒人更不行!政府必須把人才培養放在首位。政府應加快制定文化產業各類人才的培養計劃,特別是文化產業領軍人物和各類高層次專門人才的培養,讓文化產業的發展與所需人才協調發展。建議政府一方面鼓勵和支持有意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人留學、深造,另一方面,利用珠三角互補的優勢,加強與粵、港、台的合作,加快文創人才的培養。此外,還要完善人才激勵機制,嘉獎貢獻突出的文化藝術創新人才,充分調動文化人才創新、創業的積極性。
三、建立文化產業統計指標體系,規劃文化產業
文化創意產業是不同要素、不同產業、不同空間交織互動演進的綜合生態體。各地對文化創意產業的理解不盡相同、產業發展重點差異很大、統計指標很不一致,以致資料缺乏可比性,建議當局盡快就文化創意產業統計指標體系開展專題研究,統一認識,建立具有通用意義的文化創意產業指標體系,深化研究工作,以讓政策的制訂更具實效。
四、加強宣傳,提高全民意識
    目前,社會對文化產業的認識不足,倘若僅僅只靠政府部門向遊客宣傳世遺文化,沒有社會的配合,恐怕遊客對澳門只是一個賭城的印象難以改變。因此,要打造文化旅遊、發展文化產業,政府應把宣傳教育的重點放在社會上,只有把市民大眾對本澳歷史文化的熱情和活力激發出來、凝聚起來,不斷提高全民文化素質,才能更好地打造文化旅遊產業,推進文化產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