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程前發言(2013/01/03)
動員全社會力量,關愛青少年健康成長
早前一名15歲學生深夜於卡拉OK場所外遭多名青少年圍毆致死一事,引起社會極大迴響。這雖然是個別事例,但由此卻暴露了極其深刻的社會問題。對於此事,有幾點值得我們關注和深思:受害者和疑兇都是青少年,年齡介乎15至22歲之間;疑兇大都有黑社會背景和傷人案底,有些是夜校學生,有些則為“雙失”青少年;雙方素無重大過節,因小事爭吵,終於釀成悲劇;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和法律在疑兇身上起不到很大的教化或阻嚇作用;對卡拉ok等娛樂場所執法不嚴。
當每一次青少年發生問題的時候,大家只著眼於應對的方法,很少綜合性地思考問題產生的根本原因。因此,解決一個問題後,其它問題又陸續浮現,這種治標不治本的方法,無助解決深層次問題。我認為,要解決青少年問題,必須尋根溯源,對症下藥。
澳門賭權開放十多年來,經濟建設取得非凡成就,但同時對社會價值觀的衝擊也是甚為廣大。博彩業衍生的不良社會風氣蔓延,新一代青少年更具叛逆性,浮躁不安,教育力量孤掌難鳴;博彩業輪班工作,澳門雙職工、單親家庭比例大幅提高,父母離婚對孩子的心理創傷影響深遠,容易滋生青少年問題,這急需我們高度關注,並及時施予援手。
青少年教育並非依靠政府大派金錢就能解決,需要千家萬戶共同配合,全社會共同承擔。我們要認清形勢,放眼未來,調動全社會力量為青少年營造良好的成長環境,免使悲劇再度發生。我認為,政府必須帶頭盡力做好以下工作:
1.大幅增加對教育和青少年的投入。增加更多適合青少年的康體設施,激發他們的興趣。政府和社會須把眼光放長遠些,為青少年營造更好的學習、生活、工作環境,創造更多發展平台,培養青少年成才,促進向上流動。
2. 藉“澳門非高等教育發展十年規劃(2011-2020年)”正式落實,“澳門青年政策”正在制訂,“高教法”、“義務教育法”行將修訂之機,規劃全面、系統的青年政策,推動誇部門合作,整合力量,落實措施,發揮教育和引導的最大效能,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
3. 盡快研究訂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可行性,檢討並完善“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加強法理依據,保護與管束並行。
4. 按現行法例規定,酒吧和卡拉OK屬不同類別的娛樂場所,分別受不同法例規範,對於進入有關場所人士的年齡限制,有着截然不同的規定。當局應盡快因應有關情況完善法例的不足,從制度上更有效保障未成年人。此外,現行法例沒有向未成年人士出售酒類飲品的限制性規定,青少年在夜場消費時,飲用含酒精飲品亦毫無限制,喝到爛醉街頭,結果有很多不應該的作為便伴隨而生。因此,對於向公眾出售含酒精飲品的法例有進一步立法監管的必要,當局應儘快展開修法程序。
5. 酒吧、卡拉OK等場所是時下年輕一代較常消費作樂的地方,且相對集中在新口岸和皇朝區一帶。為確保消費者安全、打擊犯罪,當局一方面應加強對相關場所的宣傳、巡查和檢控工作,另一方面治安警察部門亦應在有關區域加強警力,遇到突發事件時亦能及時處理,避免釀成悲劇。
青少年是澳門的希望,全社會必須立刻聯合起來,想方設法,保護、教育、關愛我們的下一代,使其健康、快樂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