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關注網絡色情資訊泛濫 黃少澤:懲罰輕微倡修法

【澳門日報】2011.11.30

        近年社交網站成為青少年的活躍點,但有人利用這些網站向青少年傳播色情資訊;議員何少金關注有關情況,並向政府提出以現行法例是否可以檢控傳播者。 司法警察局長黃少澤表示,網上傳播色情資訊按現行法例只屬於輕微違反,並不構成刑事犯罪,現行法例於一九七八年訂立,因此社會應好好考慮是否因應社會發展 修法。
        立法議員何少金昨日在立法會辯論保安範疇施政方針時表示,有家長發現有人透過社交網站,向其未成年子女發送色情網站及資訊,家長除即時刪除有關資訊外,亦提出是否可以報警檢控此等傳播者。
不良資訊危害大
        司法警察局長黃少澤表示很理解何少金作為教育界代表的憂慮,因為不良資訊泛濫對青少年危害非常大,青少年心智未成熟,容易受不良資訊的傷害和誤導,司警局自 二○○二年開始全力開展有關網絡執法的工作,但網絡執法的目標雖然是已經發生的犯罪行為,但亦意識到網絡執法亦應開展預防犯罪的工作。
        黃少澤表示,司警局資訊罪案調查處轄下設立了教育宣傳科,其工作是配合社區及公共關係處開展有關的宣傳工作,主要是對潛在的犯罪行為人、被害人及潛在的被害人 進行教育工作,灌輸網絡安全意識,以及如何正確使用互聯網或網絡工具。對潛在犯罪行為人,主要透過有效的執法,以及成功的案例取得警惕和震懾的作用,從過 去多年的情況,可看到在這方面有明顯效果。
        黃少澤表示,潛在被害人以青少年為主,司警局很重視有關的宣傳教育工作,但網上不良資訊對青少年 的危害是社會問題,不止是警方的責任,需要全社會共同關注,尤其是學校、社團及各界共同參與,司警局作為刑事警察部門,有預防犯罪的職責;亦很願意聽取各 方面的意見,共同做好有關工作。
舊法所限難重判
        黃少澤指出,互聯網監管屬其他部門的職責範圍,要由其他部門作 出決策。至於網上色情物品的管制問題,如果不涉及淫媒或在街上派發色情單張,網上的色情物品的傳送和播放,只能符合一○╱七八╱M號法律,即《關於色情及 猥褻物品的公開販賣、陳列及展出》法律的規定,該等行為只屬於輕微違反,並不構成刑事犯罪,在此情況下,司法警察局難以介入有關工作。該法例於一九七八年 訂定,當時的澳門社會與現在社會對此問題的認識及定位轉變很大,是否應隨著社會發展檢討該法例和修法,社會應要考慮及取得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