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2011.7.9

理事長何少金首先向各校校長重溫教育會二十年來致力爭取制訂“私框”的過程,與校長們討論法律草案與諮詢第三稿的不同之處,並介紹法案提交立法會後要經過的程序,希望各校繼續關注該法規的立法進程。
會長李沛霖認為,教師是一專業,有其特殊性。劃一用“勞工”的標準去要求學校、要求教師,未必符合教育規律。相信“私框”最終能夠在立法會通過,提醒各校未雨綢繆,不論能否在本年度立法會會期通過,都有必要先評估對各自學校的影響。
補超節授課缺漏
與會各校校長們紛紛發表自己的看法,很多意見大致相同。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希望政府和社會各界能更重視教育,通過提高教師的專業素養,通過重視對教師權益的保障,提高澳門教育的整體質素,提高澳門市民的整體質素。
(二)認為一個普通法律的立法用了近二十年,諮詢也用了三年多,時間實在拖得過長,希望法律及早出台。認同不可能指望一個“私框”能解決澳門教育所有問題,對在該法律出台後出現的一些新情況,今後可再檢討和完善。
(三)希望考慮教師工作的特殊性,實事求是地解決教育存在的具體問題。如原來法案文本中有超時工作、超節授課和跨日工作的具體規定,在諮詢中,學校行政和教師對此基本表示認同,在新文本中卻不見了相關條文。學校行政和教師都擔心若欠具體指引,可能衍生更多問題。況且超節和跨日工作等是其他行業所沒有的,第一五╱九六╱M號法令一早對此已有規定。
考慮實際訂緩衝
(四)希望政府完善教師退休保障機制,關心教師的退休生活。內地、台灣、香港教師都有退休保障,唯獨澳門廣大私校教師沒有。新文本刪除第卅九條第五款、第六款、第七款的規定,校長們反映在各校教師中引起強烈反響。
(五)考慮澳門教育實際情況,對法案中有具體規定而目前又未有足夠條件實施的,希望能訂出緩衝期;若“私框”未能在本立法會期通過,希望有追溯期。
(六)校長們期望政府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逐漸拉近官、私校教師待遇差距,即使不能像內地一樣立法保障“教師平均工資不低於公務員平均工資”,起碼也應創造條件使教師的工資水平逐步接近公務員。
(七)與會者希望做好“課框”等其他教育法規的相互配合工作,令澳門教育更快、更好地走上新台階。
會議氣氛良好,加強了各校之間的溝通,在很多問題上都有比較一致的共識,教育會將繼續收集對“私框”的意見,及時向有關方面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