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教師及教學助理員職程制度》法案表決聲明

今天《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教師及教學助理員職程制度》獲得多數通過,本人投了贊成票,本人認同法案能達到提升教師的專業素養,促進教師的職業生涯規劃及職業保障的目的,但就法案當中教師薪俸差距方面本人卻有所保留。法案中就中學教育三級和幼兒、小學教育二級,與相對應的中學教育一級和幼兒、小學教育一級同一職階的薪俸差距較大,特別是第四職階到第八職階,最高差距達至155點。本人對當局指出要鼓勵教師日後更積極提升自身學歷的解釋表示接受,但至於差距的幅度是否要達155點才能切合立法原意,本人卻有所保留。希望當局在執行法律遇到問題時積極作出跟進,做到適時檢討,適度修法。
最後,我就法案的通過提出以下期望:
1、        促請政府做好法案的宣傳教育工作,不單單是針對法案所調整的對象,更應包括向社會進一步明確法案的核心價值,是致力提升本澳教學人員素質,讓本澳整個教師隊伍更具競爭力,以配合澳門未來教育發展的需要。
2、        促請當局盡快與高校合作,為這群已服務本澳教育事業多年卻無學士學位的現職公校教師開設相關培訓課程,使其通過專業培訓,能夠順利晉升到更高的職階。
3、        是次法案的通過將大幅提升公立學校教師的薪俸,公、私校教師待遇差距進一步拉大。冀特區政府本著公平原則,加快《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的立法工作,使公、私校教師的薪酬待遇差距拉近到可接受的範圍。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何少金議員
      201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