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經營法有檢討空間

【濠江日報】(2011.4.13)
        鑒於早前司警揭發本澳有未成年人進入賭場賭博,並借下高利貸被禁錮。當局亦就事件表示,將會在年中出台法律,將進入賭場年齡由18歲上調到21歲。議員何少金表示,自賭權開放以來,教育界對此問題甚為關注,認為當局亦加大資源教育青少年人士賭博的毒害,同時,已生效執行有10年之多的博彩經營法有檢討的空間。
        何少金表示,自從本澳開放賭權以來,教育界就一直關注青少年賭博問題,當時亦有向政府提出要關注青少年的德育問題,避免讓青少年存在僥倖心理,不分黑白及容易受到感染,而現時的博彩社區化亦對學生參與賭博的僥倖心理產生負面影響。她認同政府將進入賭場年齡由18歲上調到21歲,認為讓青少年心智較為成熟的時候才進入賭場較為合理,該問題已提出多年,希望政府可儘快將相關工作做好。
        她稱,現時博彩娛樂設施接近社區,令博彩社區化不利青少年成長。而現時的博彩經營法由2001年制訂至今,已超過10年,她認為已有檢討的空間。2007年有香港少女進入賭場並贏取74萬彩金的事件已顯示澳門法例存在漏洞,當局應與時俱進,儘快修訂法例。另外,教育青少年遠離賭博,教育界責無旁貸,多年來政府亦投放大量的資源,培訓老師,讓青少年認識賭博的禍害,但仍可再加大力度,令青少年杜絕貪念及僥倖的心理。
        除此之外,博彩企業亦應履行好自身的責任,防止事件繼續上演。現時,博企只會在懷疑顧客身份的時候才抽查其身份,但未成年人的年齡難以從外表判斷,應繼續完善機制,杜絕青少年進入賭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