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表决聲明

今天,《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獲大會細則性通過,私校教師的權益和專業發展得到法律保障,標誌著澳門非高等教育將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1991年以來,教育法中便規定為廣大私校教師訂定教師職程,二十多年來,歷經幾代教師和各界人士不懈努力,終於取得成果,本人及廣大教師深感鼓舞。 
《私框》成功立法,不僅回應了教師的訴求,更順應了教育發展的趨勢,教育界應倍感珍惜。《私框》立法後,政府還要落實各項工作,這些工作紛繁複雜,政府必須與學校、教師保持緊密聯繫,互相配合,克服困難,共建本澳高素質的教學人員隊伍。此外,政府多次表示十分關心教師的退休保障,將以適當的方式表達資深教師的關懷和支持,希望政府能盡快制訂和落實具體方案,以彰“尊師重教”的風氣。
教師欣喜於成功立法之餘,必須清楚認識到此後自身肩負的責任將更加重大,社會對教育和教師的要求也將更高。因此,教師必須緊跟時代發展的步伐努力提升專業操守,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刻苦鑽研業務,提升教育質量,促使學生健康快樂地成長。只有這樣,教師才能充分展現其人生價值和社會價值,得到社會認可。
何少金 
201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