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案表決聲明

《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是澳門特區政府貫徹履行《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重要體現,更是為澳門社會有效控制煙草消費,維護公眾健康,尤其保護非吸煙者及未成年人的重大舉措。因此本人投了贊成票。
        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本人十分贊同全面推行無煙校園。法案最初文本把高等教育場所的室外範圍列為可吸煙範圍,本人不能接受,經過本人及其它議員的努力爭取,政府在法案最終文本中修改為只容許在明確劃為允許吸煙的室外範圍吸煙。考慮到現時各所高等院校的控煙條件不盡相同,存在操作上的困難,本人接受政在高校實行循序漸進的控煙方式。但是,本人希望政府必須決心推行無煙校園計劃,實現所有教育場所全面禁煙的目標。在本法案實行後,政府應該在高校大力推行無煙文化,加强宣傳、教育力度,鼓勵和協助高校吸煙人士及早戒煙。
        守法重於執法,控煙政策要取得成效,就要努力營造控煙氛圍。本人認為,做好控煙工作,不能僅靠增加“控煙辦” 的人手,而應以宣傳、教育為主。政府應大力宣傳吸煙對公眾健康的損害,令控煙措施贏得公眾大力支持。
    就此,本人向特區政府提出幾點建議:
1、做好《控煙法》的普法工作。特區政府各部門要積極做好法案的推廣及宣傳工作,讓居民更好地認識《控煙法》,自覺遵守法律。
2、控煙工作要做得細化和人性化。在可供吸煙的地方內,可張貼一些健康資訊,介紹戒煙門診服務,宣揚戒煙的各種好處,使吸煙者潛移默化,盡早戒煙。
3、善用媒體的宣傳、監督力量。政府應透過報刊雜誌、電視、電台等宣傳戒煙的好處,營造戒煙的輿論氛圍,令公眾認識吸煙的危害,並主動監督控煙工作的執行情況。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何少金議員
      201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