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近年本澳家庭暴力問題逾趨嚴重,政府在2008年表示已成立有關工作小組,並與法務部門合作開展打擊“家暴”立法草擬工作,直至去年9月政府推出《打擊家庭暴力犯罪》諮詢文本,並承諾會在今年內完成立法,但至今仍未送交立法會審議,政府承諾何時兌現,令人關注。本人促請當局公佈相關立法情況及盡快完成立法工作。
一、協助受虐婦女重建生活自信
有從事單親家庭服務社工表示,求助者多為需要依賴丈夫生活的新來澳弱勢婦女,由於擔心與丈夫離婚便會被取消居澳資格,因此才長期忍受丈夫的婚外情或虐待,直至忍無可忍、毫無退路下才求助,個別個案更伴隨有焦慮症、抑鬱症等嚴重情緒問題。北區的求助個案不斷增加,平均每月兩至三宗新個案。現時入住庇護中心的婦女有兩成是兩度或以上要求入住,牽涉精神虐待的佔八成,受虐年期十年或以上佔三成五,五至九年佔兩成一,反映求助個案的家庭暴力問題反覆性高和嚴重程度高,情況令人擔憂。由於擔心被人歧視,且受到傳統觀念的影響,害怕家庭破裂會對子女做成不良影響,受虐婦女的自我防衛意識和自信心均不足,社會及政府應共同協助她們解決諸如住屋、經濟、婚姻、情緒和子女管教等問題,讓她們重建生活自信,積極快樂地生活。
二、保障兒童在健康家庭中快樂成長
兒童受虐或目睹家暴經過,會造成精神、心理的極大創傷,如不及時輔導,將大大影響其人生觀和價值觀,嚴重影響個人成長。因此,防治家暴工作,除關注受虐婦女的處境和權益外,更要關注受影響的兒童,為他們提供必要與及時的輔導。因此,協助居民正視和防止家庭暴力,認識和學會控制情緒,以及維持和諧家庭的正確方法,是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環節,需要社會和政府高度重視。
三、開展普法宣傳,加強支援服務
現階段政府有必要盡快開展《打擊家庭暴力犯罪》立法的前期工作,深入社區和家庭,開展相關的普法宣傳工作,針對家暴行為的反覆性,部署受虐和施虐者的支援輔導服務,協助尋找引起衝突和施虐的根源,尋求解決辦法。同時,政府有必要統籌開展系統的輔導與支援服務,各相關處理家暴問題的部門,必須建立跨部門合作機制,探討處理程序和基本指引,確保不同部門處理的統一性和嚴謹性,提升處理家暴問題的能力。本人建議當局持續增加資源投放,增設社區情緒輔導及支援服務,結合社區家庭服務網絡,廣泛開展防止家庭暴力、情緒疏導及管理技巧、和諧家庭訊息等宣傳教育。
希望政府和社會各界共同努力,形成法律法規與道德輿論的合力,共築反家庭暴力安全防線,努力促進家庭和諧、社會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