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津貼及免費衛生護理服務的制度》法案表决聲明

        現時剛審議獲通過的《殘疾津貼及殘疾人士免費衛生護理服務的制度》法案,正是一項具普遍性的、關顧所有殘疾人士的福利制度。它是澳門特區政府貫徹履行國際公約和宣言的表現,也是進一步完善本澳殘疾人士保障制度的重要舉措。因此,本人對法案表示完全支持。
        一直以來,法案廣為討論及收到市民反映意見最多的是本法律調整的對象。從澳門法律來看,澳門永久性居民與非永久性居民在政治權利與居留權有明顯不同外,大致上並沒有太多的區別。然而,在社會福利政策上,政府可根據制定政策的原意對其作出不同對待,以體現對澳門居民的關懷,亦是法律所允許。因此,本人就法案未能擴展至非永久性居民之立場表示保留。希望當局在執行法律遇到問題時積極作出跟進,做到適時檢討,適度修法。 
        為奉行《公約》宗旨,殘疾人能夠獨立生活和充分參與社會,除了如法案訂立給予殘疾人經濟幫助及提供醫療服務之外,為進一步促進、保護和確保本澳殘疾人能充分和平等地參與社會,特區政府存有許多仍需努力的地方。如當局近年在重鋪路面、增加交通設施時較過去更多考慮到殘疾人士的需要,但仍有很多街道、交通設施的無障礙概念未見普及,不便傷殘人士的出行。在設置輔助殘疾人士的設施時,當局須作多方位的思考,加強跨部門的溝通協作,積極完善殘疾人士的交通配套。
        教育是提升殘疾人社會地位的途徑。透過適當的教育,可讓殘疾人成為積極參與社會發展的一分子,有助減輕社會的負擔。現時,澳門的特殊教育雖具一定系統,但仍有很多問題需要正視和解決。就“十年規劃”制訂之機,特區政府有必要對本澳特殊教育作出審視、反思,尋求發展方向。面對殘障人士接受終身持續教育的強烈訴求,旨在提升本澳居民素質而推出的持續教育進修計劃又該如何關顧該群體的需要,急待政府解決。殘障人士當中不少僅為肢體殘缺、聽障和視障者,只要具備無障礙環境,其潛能便可發揮。隨著澳門對人才日益渴求的趨勢,政府可對本地設立殘疾人士專上學院之議題作可行性研究。